陕教高【2011】1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进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高校教材建设,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参加评选的教材应符合以下条件:
1.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2.具有与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先进性、实用性、理论性和系统性。能正确阐述本学科、本专业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
3.教材质量较高,在国内同类教材中居领先地位,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一致反映良好。
4.弘扬中华文明,在“文化传承”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5.参加评奖的教材必须经过本校1届以上(含1届)学生的教学实践检验,且得到普遍认可。
6.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如经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的曾获奖教材,这次仍可申报,但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5%。
7.分册出版的丛书、套书,合用一个书号的,只能以整套参评;分别使用书号的,既可以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一册参评。
8.由多本教材组成的套书,如有多名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且不属于同一高校,只能由其中一本教材的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所在学校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范围:
1.申报的教材出版时间应为近5年内(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正式出版的各类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包括学术专著。
2.陕西高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
二、申报办法
(一)教材第一主编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各高校对符合条件的教材进行评议后,严格按照规定限额申报。
(二)申报的教材至少要经过校外2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并根据教材的科类填写相应的评议表。以文字为主的教材填写文字教材评议表,以电子介质为主的教材填写电子教材评议表。
(三)申报限额。“985”院校申报数不超过7本,“211”院校申报数不超过5本,省属本科院校申报数不超过4本,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示范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数不超过3本,其他高职高专院校申报数不超过2本。
(四)申报材料。以学校名义申报的正式公文一式二份、《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表》(附件2)、《201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3)及样书。电子教材及CAI课件要有光盘及运行说明书。
三、报送要求
请各高校于6月28日前,将申报公文和附件1(各一份)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邮件到:gjczho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其余申报材料报送至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周 淼;电话:029—88668917
西北工业大学教务处联系人:张清江;电话:029—88495945
四、评审和奖励
(一)2013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分别设一等和二等奖共80个奖项,其中一等奖25项,二等奖55项。
(二)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告的优秀教材,即为“2013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重印时,可在封面上标注“2013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字样。鼓励各高校优先选用陕西普通高校优秀教材。
(三)省教育厅将对省级优秀教材编著者给予一定支持,各高校和出版社也应分别给予该项目的编者和责编相应奖励。
(四)我处将对各高校申报的候选教材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将取消所在学校的优秀教材评选资格;在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虚假问题,将取消省级优秀教材称号。
省级优秀教材评选工作是省级“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筹备,抓好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为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6月4日
附件1: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表.doc
附件2:201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