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专科专业办学情况的通知》陕教高办〔2013〕11号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省教育厅将在近期开展省属院校现设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质量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次艺术类专业检查工作中,如发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等情况,省教育厅将酌情责令有关高校限期整改、暂停招生,直至撤销专业。
要求省属高校在检查工作未开展前,对现设艺术类专业积极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将已设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的开办情况另附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我院将现设本科专业办学情况填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汇总表》、《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建设信息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按照文件要求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完成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