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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西安音乐学院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1-11-11 浏览量:346

教务科科长作职责  负责人:郭巍

教务科科长教务处分管副处长与教务处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的工作及其职责如下:

1.根据教学大纲和学年(期)教学计划编制课表,经有关领导和部门研究后批准执行。

2.根据教学进度和工作计划,并依据考试成绩编制教学计划。

3.对教师履行教学计划情况进行检查,依据《西安音乐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及时处理教学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依据《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监督管理全本科生的专业共同课与文化共同课的考勤情况,协助各院、系部室审核本科学生病、事一周以上、一周以内各教学单位审核批准),公假的审核与批准。

5.每月底协同人事处初审、整理各院、系、部室的课时费的审核工作,并汇总经教务处处长签字后报人事处。

6.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各课程的期末、毕业考试(含补考),确定教室、监考人员。为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7.办理每学年大一本科新生的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并依据《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证管理办法》为学生办理学生证补办。

8.在全本科生大三学年的第二学期,组织普通话等级考试,音乐教育学院学生为必考,其他相关院、系学生采取自愿,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提供便利(师范类)。

9.根据当年上级教育考试部门的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组织学生进行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相关工作。

10.审核每学期开设选修课教师的开课资格、内容,并安排教室,使选修课的开设与上课得以顺利进行。

11.每月底汇总教务处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形成简要,于教学通报的形式,经分管副院长审核,经校OA发布通告

12.按时搞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对需保存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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